為廣泛傳播法治思想,弘揚法治精神,全面推進“六五”普法規劃貫徹落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模范城市,深圳市依法治市辦公室(市普法辦)與深圳市司法局面向全國征集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活動主題

本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創作主題為“貫徹‘六五’普法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模范城市”。

二、應征人資格

自然人、法人和任何形式的組織(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組成的創意團隊等),國籍或注冊地不限。

三、起止時間

公開征集活動時間為: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0月1日結束,10月中旬評選作品后并在深圳法治網(www.szfz.gov.cn)公示。

四、作品要求

1.法治是一個社會和諧與否的標志,倡導和弘揚法治文明,是一個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當前我市正在努力創建社會主義模范城市,“要讓一流的法治成為深圳經濟特區新時期更為顯著的城市特質、成為深圳最具競爭力的創新創業環境、成為深圳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的堅強保障。”作品創意必須符合“貫徹‘六五’普法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模范城市”的征集主題,充分展現深圳市致力于打造法治深圳徽標的決心和信心,充分體現法律在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和提高特區市民法律素質當中的重要作用。

2.作品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并突出體現法治內涵,宣傳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和諧、平安、穩定、秩序。

3.作品設計尺寸要求:(高為)420MM X (寬為)594MM,用Adobe Illustrator CS4、coreldraw 9或者Adobe Photoshop CS4等軟件制作,輸出清晰度為300dpi,存為jpg或者tiff格式。

五、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一等獎2名,獎金各10000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5000元;三等獎10名,獎金各1000元。

六、評審方式

由主辦方組織有關專家對應征作品進行篩選、評定,評選出獲獎作品。

七、提交方式

1.參選作品以郵寄方式寄交。所有提交的材料,均應在征集期限屆滿前到達主辦方指定地址(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電郵以到達主辦方指定郵箱日期為準),否則視為放棄應征。

2. 填寫《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征集活動參選表格》。參選表格可從深圳法治網(www.szfz.gov.cn)下載打印。

a、郵寄光盤內容:(刻錄CD或DVD光盤內)

《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征集活動參選表格》電子版;參選作品的設計原文件可以修改的電子版;參選作品jpg或者tiff格式的電子版。

b、郵寄紙質內容:

《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征集活動參選表格》二份;每份參選作品彩色A4紙打印二張;用A4紙復印身份證一張,簽上“參選作品專用”字樣,作為獲獎后信息核對資料存根。

3. 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1620室,深圳市依法治市辦(市普法辦)。

郵編:518034

收件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755-83053901

八、 應征說明

1. 應征人填寫《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征集活動參選表格》(以下簡稱《參選表格》)是參加征集活動的必備程序。《參選表格》中填寫的信息應當與事實相符,在征集過程中,一旦發現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遞交的征集作品無效。

2. 活動主辦方對獲獎作品擁有發表權和出版權,作者對其作品的發表和出版擁有署名權。經主辦方評定的獲獎作品,自主辦方在官網上公告之日起,作品所涉全部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

3. 主辦方有權無償使用獲獎作品以及應征作品包含的任何信息;有權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對獲獎作品進行再創作,綜合使用獲獎作品,以獲得更為完善的作品。

4. 應征人自行承擔參加征集活動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主辦方不予補償。

5.應征人必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權利而引起的糾紛、訴訟由應征人個人負責。

6.應征人如違反本公告規定,主辦方將取消應征人的應征資格。

7. 所有提交至主辦方的應征作品, 無論獲獎與否,均不予退還。

附件:深圳市第六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征集活動參選表格.doc

深圳市依法治市辦(市普法辦)

深圳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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