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背景及目的
江蘇省男女平等宣傳教育中心是全國首家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專業(yè)性機構,與江蘇省婦女研究所合署辦公,是江蘇省婦聯(lián)直屬單位。其主要業(yè)務范圍是開展性別平等和婦女發(fā)展的社會宣傳、公眾教育培訓、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為借助社會各界力量,開展好新一輪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工作,引導社會公眾進一步樹立馬克思主義婦女觀,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意識,宣傳婦女在美好江蘇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宣教中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標識、男女平等宣傳畫、公益口號的征集評選活動。
二、征集作品要求
江蘇省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標識、男女平等宣傳畫、公益口號的設計要以美好江蘇建設為時代背景,充分展示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家庭和社會等領域作出的突出貢獻,充分體現(xiàn)男女平等、兩性和諧發(fā)展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及宣傳深意,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啟發(fā)性。
1、江蘇省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標識:要圍繞男女平等宣傳教育中心的主要業(yè)務范圍進行設計,充分體現(xiàn)男女平等和諧發(fā)展的理念,按照一定的構成規(guī)則,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chuàng)意性和可觀性,適合在多種載體上宣傳推廣。作品按A4紙規(guī)格設計,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并附設計創(chuàng)意的詳細文字說明一份。
2、男女平等宣傳畫:要圍繞建國60周年,突出江蘇婦女在美好江蘇建設中的特殊貢獻進行設計(單圖或組圖均可)。主題鮮明,創(chuàng)意獨特,畫面簡潔明快、內容健康向上,視覺形象突出,富有感召力。作品按對開或者4開的規(guī)格設計。
3、男女平等宣傳公益口號:要突出反映美好江蘇建設中婦女的積極作用,體現(xiàn)男女平等、和諧發(fā)展的先進理念。重點突出、主題鮮明、簡練壓韻、朗朗上口并具有美感。口號每條最多不超過15個字,
4、應征作品須是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一經宣教中心采用,著作權歸宣教中心所有。
5、鼓勵國內外策劃及廣告公司積極參與投稿,進行整體設計。作品一經采用將優(yōu)先獲得與宣教中心長期合作的機會。
三、作品投稿方式
1、宣教中心標識投稿者應提供書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圖案一份,黑白圖案一份,同時遞交電子文稿一份;宣傳畫投稿者應提供A3尺寸的彩稿一份及電子稿一份;公益口號投稿者應提供書面或電子稿件一份。
2、投稿人請另附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標識投稿者身份說明請勿注明在設計文稿正面。
3、投稿地址。
郵寄投稿:江蘇省南京市太平北路51號太平商務大廈1502室江蘇省男女平等宣傳教育中心收,郵政編碼:210018,聯(lián)系電話:025―84413619。郵寄時請在信封左下方注明“征集活動”字樣。
網上投稿:jsy2108@163.com。
4、文責自負,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截止時間
自媒體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以當?shù)剜]戳和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五、評選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辦方將邀請有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議 。
2、獲獎情況將在有關媒體上公布(江蘇婦女網、江蘇省婦女兒童發(fā)展網、視覺同盟網)。
六、獎勵辦法
1、標識類:設采用獎1名,獎金8000元。
2、宣傳畫類:設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3名,獎金1000元;三等獎5名,獎金500元。
3、公益口號類:設一等獎2名,獎金500元;二等獎3名,獎金300元;三等獎5名,獎金100元。
4、所有獎金均以人民幣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
5、所有獲獎作品由活動組織方頒發(fā)獲獎證書。
七、特別聲明
1、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切后果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并以此啟事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2、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活動組織方擁有入圍和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注冊權和版權。活動組織方有對入選作品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為準(依投寄當日郵戳和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先后次序)。
4、活動組織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5、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并遵守活動組織方的一切規(guī)定及要求。
江蘇省男女平等宣傳教育中心
2009年6月1日










